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
根据《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工办〔2020〕7号)的要求,在各级工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市总工会按规定及时将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初次办理名单报送省总工会组织实施。初次办理名单中的小微企业工会,从2020年6月(经费所属期为2020年4月)起已通过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获得全额返还。
按照省总工会文件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新增小微企业工会自2020年7月开始,每月20日前可通过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提出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负责审核的上级工会须在次月的5个工作日前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从提交申请的次月开始通过系统获得全额返还。(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各级工会应继续采用有效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将相关政策与要求通知到基层工会,正确指引基层工会提交申办资料,并及时做好资料与系统的审核工作。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联系人:黄婷,联系电话:83188095)